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小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第一标段流标公告
开封市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小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12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小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2 项目编号:KFRD-2024-18
1.3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
1.4 投资总额:7450154.25元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小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
2.2 工程规模: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小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污水管网、绿化、道路、围墙、门卫室、电力配套(开闭所至项目配电室电力排管、电缆,配电室内设备及配电室至用电表箱桥架、线路、设备安装)。
2.3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4工期:60日历天
2.5资格能力要求:
2.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等。
2.5.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5.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5.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5.6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均需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说明;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2.5.7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此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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