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潜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余井镇、源潭镇) | ||||||
项目编号 | H3GC24A03G080 | ||||||
招标人 | 潜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招标人代表及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 15309667706 | ||||||
最高限价 | 7980113.2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业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和联系方式 | 潜山市开发区中合产业园C8栋1单元3楼 联系人:储女士;联系方式:1525567777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07月18日09时00 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 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情况一 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云南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16号 楼24层2402号 | ||||||
投标价(元) | 7502343.82 | ||||||
项目负责人 | 王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 | ||||
云 2532************ | |||||||
技术负责人 | 胥润梅 | 质量标准 | 交工: 合格 竣工: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河南通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修武县竹林大道南段 | ||||||
投标价(元) | 7494291.90 | ||||||
项目负责人 | 张超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 | ||||
豫 2412************ | |||||||
技术负责人 | 张鑫 | 质量标准 | 交工: 合格 竣工: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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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云南陈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 格能力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西片区政通路盛世铭城商铺6-3号 | ||||
投标价(元) | 7521974.89 | ||||
项目负责人 | 保振伟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建造师 | ||
云 2532************ | |||||
技术负责人 | 保玉娥 | 质量标准 | 交工: 合格 竣工: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 诉的渠道和方 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储女士 ,联系电话: 15255677778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 8953612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 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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