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800-05849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干调、杂粮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辽宁溢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南海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84(%)
评审总得分:84.5(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营口起航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北8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87(%)
评审总得分:89.2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产品、肉类等,及应急情况下甲方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营口泓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智泉街
中标(成交)金额:83.5(%)
评审总得分:90.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干调、杂粮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货物类
名称: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1包米、面、油、蛋、干调、杂粮等(A07069900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品牌:营口辽河米业有限公司、营口农佳嫂米业有限公司、营口农佳嫂米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沟沿镇金洋养鸡场
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要求
数量:1
比率(%):84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货物类
名称: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02包(A07069900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品牌:营口起航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无
数量:1
比率(%):87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产品、肉类等,及应急情况下甲方所需的其它食材
货物类
名称: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包(A07069900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品牌:耘垦 六和 等
规格型号:10kg/箱
数量:1
比率(%):8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秋实、李丛红、滕征辉、侯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干调、杂粮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产品、肉类等,及应急情况下甲方所需的其它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 0417-36112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 0417-2801318转66招标信息部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冠
电 话: 0417-2801318转招标信息部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LNYD2024-1010营口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米、面、油、蛋、干调、杂粮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辽宁溢丰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0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0.jpg
3.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1.jpg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0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0.jpg
5.中小企业声明函: 00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1.jpg
6.中小企业声明函: 0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_00.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等,及甲方应急情况下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营口起航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3包.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海产品、肉类等,及应急情况下甲方所需的其它食材
供应商名称:营口泓盛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087ee2d2fa25ffba764f2a18e7138d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