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县 病 险 水 闸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监 理 ( 三 次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三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02-重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萧县政务大楼 B 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1350058405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超 15856258707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 限公司 | 安徽省禹顺水利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 大学院内 | 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 道183号九华山庄2号 楼1302室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 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 场C3幢20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
投标报价 | 2755000.00元 | 2755000.00元 | 2755000.00元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 期结束的全过程(缺陷 责任期:12个月) | 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 结束的全过程(缺陷责任 期:12个月) | 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 结束的全过程(缺陷责任 期:12个月)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 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 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苌小光 | 详见附件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徐成明 | 陈文超 | |
证书名称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 程师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2210018832 | 2310008072 | 2210002632 | |
综合评估得分 | 82.63 | 82.13 | 80.0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 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3 月 21 日 --2024 年 3 月 25 日 | |||
招标代理费 | 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 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 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 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 |||||||||||||
(3)被异议人名称; |
|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 | ||||||||||||||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 |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 | ||||||||||||||
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 |||||||||||||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 |||||||||||||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6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许股长0557-5022008 | |||||||||||||
异议注意事项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文章推荐:
延长气田采气五厂采气树带压换阀工程作业项目框架协议中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