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第二次澄清
各投标人:
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编号:BBJD-ZB-2022-FW-01)招标文件第二次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8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甲1号华北宾馆三层东会议室。
变更后的内容已重点标注,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联系人:公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37373/13364331280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022年12月30日
此文件(共1页)作为对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编号:BBJD-ZB-2022-FW-01)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回执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我们已收到某部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编号:BBJD-ZB-2022-FW-01)第一次澄清通知件,并对招标文件内容及开标会时间地点无异议,就此回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注:收到本次澄清后,请贵公司于48小时内将《回执》盖章确认后发送至招标人,逾期未发送的视为已接收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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