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悟县宣化店镇功能镇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做澄清。
原项目负责人资历(7份):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具备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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