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0日 01:20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0日 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花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7051855 |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阳大厦西座429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838701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春一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春市袁州区二字科巷涂家小区56附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5-3211855 |
宜春一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一诺-YC2022-013)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一诺-YC2022-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条款服务作业保证中增加以下内容:中标人要实现市政大楼、宜阳大厦、文化之窗、科技之窗4栋楼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数据传输至宜阳大厦西座二楼智能化总控制中心,并与总控制中心管理平台相融合。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人员配置第1条评审依据更改为:提供省消防救援部队颁发的一级注册资格证书(证书上的聘用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的证书)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人员配置第2条评审依据更改为:①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③提供人员证书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投标人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人员需与承诺函所列名单一致),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内容更改,其他不变。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地址:宜阳大厦西座429室
联系方式:15083870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一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二字科巷涂家小区56附20号
联系方式:0795-321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燕
电话:1390705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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