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批土地招租项目(职工专场) |
项目编号: | PMJJ-202406130010 |
招租人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 |
招租人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红星农场 |
联系人: | 谭廷伦 | 联系电话(座机): | 0759-4329111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座机): | 020-66341281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竞高价) | |
是否快速竞价: | 否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6-13 17:00:0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6-18 10: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4-06-18 09:00:00 | 澄清回复截止时间: | 2024-06-18 10: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6-18 10:00:00 |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9、98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1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123.75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9、98号地; | 40.23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37;190101040800239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9、98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205、206、207、298、299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2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205、206、207、29... | 51.87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20300195;190101020300196;190101020300197...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205、206、207、29...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193、220、235、195、192、250(1)、186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3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193、220、235、19... | 49.36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20300184;190101020300210;190101020300225...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193、220、235、19...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74、173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4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74、173号地; | 15.2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700248;190101040700249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74、173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25、199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5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177.9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25、199号地; | 22.91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700235;190101040700025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25、199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35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6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35号地; | 14.61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700134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七队135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32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7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32号地; | 21.7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03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132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8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11.0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1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120、205、228、4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09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66.9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120、205、228... | 65.44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22;190101040800197;19010104080021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8、120、205、228...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6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0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6号地; | 9.1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167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6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1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号地; | 41.05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18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2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2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13.3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4080021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八队205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177、202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3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177、202号地; | 33.39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30900320;190101030900374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九队177、202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五队188、189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4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348.22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五队188、189号地; | 7.54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71500183;190101071500184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五队188、189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8、86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5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164.15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8、86号地; | 9.14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良姜用地 | 190101030500316;190101030500083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8、86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4、181、180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6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4、181、180号地; | 40.02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30500318;190101030500366;190101030500368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84、181、180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25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7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25号地; | 2.76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3050012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五队125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27、303、307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8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152.57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27、303、307号地; | 21.74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100398;190101010100269;190101010100273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一队227、303、307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263、264、153、158、301、3、4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19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376.27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263、264、153、... | 97.33 | 亩 | 2.17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61200222;190101061200223;19010106120042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263、264、153、...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382、10、2、18、9、16、15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20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971.2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382、10、2、18... | 28.68 | 亩 | 2.17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61200330;190101061200009;190101061200348...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二队382、10、2、18...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一队64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21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0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一队64号地; | 13.75 | 亩 | 2.17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61100214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十一队64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359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22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359号地; | 3.48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20300346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三队359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8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23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1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8号地; | 6.38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200150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8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包件名称: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9、200号地; |
包件编号: | PMJJ-202406130010/24 |
竞价方式: | 自由竞价 | 起始价: | 1480 |
明细信息
| 名称 | 面积 | 面积单位 | 租期 | 租期单位 | 类型 | 用途 | 档案编号 | 位置 | 备注 |
1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9、200号地; | 15.08 | 亩 | 2.00 | 年 | | 种植菠萝用地 | 190101010200200;190101010200152 | 广东农垦红星农场有限公司:二队199、200号地; | |
其他说明: | 1、在签订合同时,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清地费(香蕉:350元/亩,菠萝及其他作物:140元/亩),承包期届满由承包户统一清理土地,所交的清地费不再退还。此外,承包户要一次性缴交10元/亩的垃圾清理押金(含塑料瓶、塑料袋、饭盒等垃圾),承包户退地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垃圾清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由公司派人清理垃圾,承包户缴交的垃圾清理押金将不再退还。承包户需用到水电的,到生产经营部签订用水用电协议,并预交200元/亩水电押金,承包户必须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水电费,如不按时缴交,公司有权停乙方水电,承包户不缴交水电费的从水电押金中扣还。承包户承包土地期限内,发生的任何水利设施损坏、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户承担,不按时承担的公司有权停电,而且水电押金不退还。2、种植作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3、如承包户须在承包土地内留路,由承包户自行出资留路,公司不予核减留路面积及土地使用费等。4、上传合同版本为范本,以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职工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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