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 15:46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4日 12:00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6060217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03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21-260602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21-26060217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docx |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受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02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0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021-260602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021-2606021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委托,对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进行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服务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按照《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拟建设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6676㎡,工程总投资约4.2亿元(以正式批复为准)。根据目前进度安排,现对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进行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按计划推进上海市残疾人体育综合设施项目筹建工作,第一阶段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代建、勘察、设计、可研编制等服务单位的招标选定工作。详见附件。
3.项目起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签订后,至采购人与各中标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4.采购预算金额:25万元。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3.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得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6.不参与除本次委托业务以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技术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业主的需求,编制项目的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办理政府部门相关审批手续,起草合同并协助合同谈判等,做好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有关的各项工作。招标代理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熟悉、了解本项目性质、范围、内容、现状和要求;
2.根据项目目前情况、资料、委托方要求等,配合委托单位完善本项目各项内容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关专业咨询服务;
3.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和招标准备情况,制定项目招标计划,在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4.根据项目需求,审核需求的合规、完整、明确性,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依法、依规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在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5.办理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相关手续,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进行招标代理各项工作;
6.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与招标有关问题;
7.配合委托方与中标方进行合同协商与合同签订;
8.各项招标工作完成后,退回委托方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并按委托方要求将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文件、档案完整移交。
9.招标工作符合国家、地方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程序规定;招标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委托方计划进度要求。
10.在出售招标文件和图纸时,仅收取文件制作工本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11. 其他采购方提出的合理的工作要求。
四、招标代理机构报价须知
1.本项目需自报代理费综合下浮率,具体详见报价单。
2.根据报价单所列各分项标的金额、收费标准及折扣率计算报价金额,本次报价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25万元。
3. 招标代理机构报价应包含实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招标代理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服务范围等发生变化,按对应的收费标准及代理机构所报的下浮率结算招标代理费。
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要求和采购文件,结合本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安排及自身经济实力,并考虑市场竞争等因素进行综合报价。
五、文件递交
(一)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专业服务能力证明;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指2019年07月至2022年07月)具有相关类似采购项目业绩的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8.服务收费报价单;
9.招标服务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0.连续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1.其他资料(如各类奖励及处罚或是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二)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纸质文件五份。(电子版请刻录光盘,纸质文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四)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上午12:00止。
(五)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19号60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26060217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2: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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